(略)部分资产(“长达海”报废散货船)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GR**SH(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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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部分资产(“长达海”报废散货船)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长安海”散货船,具体参数为:总长:**.**m,船宽:**.**m,型深:7.**m,建造日期:(略)。2.本项目转让底价含增值税,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可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税率**%(具体以国家税务局认定为准)。3.转让方需申领转让标的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意向受让方需符合国务院《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拥有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拆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文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且为合规的船舶拆解船厂,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需会同转让方进行审核。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与转让方签订《船舶拆解合同》,并按照《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及船籍港所在地有关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统称为“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拆解,且拆解后提供符合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要求的相应资料给转让方。4.本项目同步在武汉航运交易所发布,项目成交后将依据交通运输部《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