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年6月3日**时至**年6月6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略))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上海浦江工业区姚家村**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8平方米,房屋类型:工厂,所有权来源:其他,登记日期:(略)。(房型图另见附件,仅供参考)
房地产权证号 | 幢号 | 部位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层数 | 房屋类型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竣工日期 |
沪(**)金字不动产权第**号 | 1幢 | 全幢 | **.** | 1 | 工厂 | 钢混 | 厂房 | **年 |
2幢 | 全幢 | **.** | 3 | 工厂 | 混合1 | 厂房 | **年 | |
3幢 | 全幢 | **.** | 3 | 工厂 | 混合1 | 厂房 | **年 | |
4幢 | 全幢 | **.** | 3 | 工厂 | 混合1 | 厂房 | **年 | |
5幢 | 全幢 | **.** | 3 | 工厂 | 混合1 | 厂房 | **年 | |
6幢 | 全幢 | **.** | 1 | 工厂 | 钢混 | 厂房 | **年 | |
7幢 | 全幢 | **.** | 1 | 工厂 | 钢混 | 厂房 | **年 | |
8幢 | 全幢 | **.** | 1 | 工厂 | 钢混 | 厂房 | **年 | |
9幢 | 全幢 | **.** | 1 | 工厂 | 钢混 | 厂房 | **年 | |
**幢 | 全幢 | **.** | 1 | 工厂 | 钢混 | 厂房 | **年 | |
**幢 | 全幢 | **.** | 1 | 工厂 | 钢混 | 厂房 | **年 | |
**幢 | 全幢 | **.** | 1 | 工厂 | 钢混 | 厂房 | **年 |
土地坐落:金山区吕巷镇上海浦江工业区姚家村**号;土地宗地号:金山区吕港镇**街坊**/**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宗地(丘)面积:**.**平方米;使用期限:(略)至(略)止。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年6月3日**时至**年6月6日**时止(延时除外)
三、特别提示:
1、该拍品目前有人占用,法院负责腾退清场。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根据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复函》记载:"...…一、该地块属于吕巷镇工业"两片一点"(即浦江工业点)之内,**年"两规合一"规划调整时,将整个浦江工业点列为**减量化区域。区域内的该地块房地产已被区、镇两级政府列为**年减量化工作任务。二、原浦江工业点无工业生产配套设施(包含污水管网),根据该区域的现状和职能部门的审批要求,项目无法办理准入审批手续……"。上述事项所涉具体内容请意向买受人自行前往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敬请注意!
4、竞买人资格问题:参与该标的的竞买人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身比对是否符合竞买的主体资格,并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据评估报告编号“沪百盛评字(**)BB第**号”记载,本次评估的财产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另有场地、围墙及伸缩门、彩钢板棚、未见证房屋、码头等室外总体(但不包含港口岸线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亦不包含码头上的起重机等大型机器机械设备);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年6月**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案专属账号:(略)(略)**,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账号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5月**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年5月**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上海浦江工业区姚家村**号的房地产)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天城拍卖行)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略)(上海天城拍卖行)(略) (略);
任先生(上海天城拍卖行):(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年4月**日